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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2.21_发票收据登报声明
发布时间:2019-02-21 丨 阅读次数:505
★张娟于2017年11月23日转账10000元至西安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明宫分公司,作为多经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,因票据遗失,特此声明★江梅(身份证510922198209054004)不慎将购买盛龙广场1#DK-31206号房购房合同丢失,合同备案号Y16051945,合同编号0099645,0099646,0099647,0099648共4份,声明作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