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1.18_发票收据登报声明
发布时间:2019-01-18 丨 阅读次数:532
★本人潘喜凤(身份证号610113195905122146)于2017年12月25日在交大一附院就诊,治疗共花费10768.03元,票号:610113004017,因本人不慎将发票原件丢失 特此声明
★陕西亿隆闽香商贸有限公司,税号:610102552314198,丢失发票号码:23075843,23075844,23075845,23075846,23075847,23075848,23075849,23075850,共计8张,发票代码161001122300,声明作废